1、4月15日各組工作人員至教務處領取考試文件袋,文件袋包括考試區文件袋、備考區文件袋、休息區文件袋,主考將文件袋分別交與各考區負責人。考試區文件袋內裝 “考生按考號成績登記表”、“考官評分表”;備考區文件袋內裝 “學生信息表”、“抽簽考號”、“考生考號信息登記表”; 休息區文件袋內裝“學生信息表”、小蜜蜂。
2、4月16日所有工作人員8:20前到達指定位置。
3、休息區工作:
工作人員引導學生至相應休息區休息。
8:20工作人員叫號組織考生入備考區候考,原則上按準考證號由小到大順序每30人1組叫號,若考生未到,可順延至下一位考生,未到考生在本專業所有考試結束前補叫號,叫號結束后,將考生帶入備考區。以后,根據考試進程組織叫號,叫號自配小蜜蜂。
4、備考區工作:
學生進入備考區后,要求學生關閉手機,將手機和隨身物品一起放指定位置,考試結束后方可取回隨身物品。工作人員首先核查考生準考證及身份證信息,組織考生抽取考號,學生按考號先后順序依次就坐,工作人員填寫《考生考號信息登記表》,告知并強調考生至考試區將抽取考號交給考官,不允許報姓名及準考證號,備考區內禁止學生交流及走動。備考區自備手提電腦一部,備考區統分人員需按指定格式填寫《學生成績匯總表》電子檔。
考生成績匯總:考試區每組30人評分、統分結束后,考試區監察將《學生按考號成績登記表》送至備考區,備考區統分人員將該組《考生考號信息登記表》及《學生按考號成績登記表》兩張表信息核對匯總 ,將學生分數填寫在《學生成績匯總表》(電子檔)上,工作人員負責信息核對,待考試結束后,各組負責人指定一位備考區統分人員將本專業所有考生成績匯總至一張成績統計表(一個專業一份)打印紙質檔請主考、監察在《學生成績匯總表》上簽字后,將電子檔及紙質檔交與教務處,播音、影藝、信息組交予陳未,新聞、管理交予汪周生。各小組在考試結束后將考官《打分表》、《考生考號信息登記表》、《學生按考號成績登記表》封存備查。
5、考試區工作:
考生:考生進入考試區后,考生將考號交給考官,考生考試結束后快速離開考場,不得與其它考生交流。
考官:考官將考生考號填寫在《評分表》相應位置,考生面試結束后,考官在《評分表》上打整數分并在指定位置簽名,評分表不能涂改,若有涂改,評委需在涂改處簽名。
考試區統分人員:根據評委《評分表》 計算平均分,并將結果按要求填寫在《考生按考號成績登記表》中,統分人員負責評委《評分表》的整理保管。
監察人員:監察負責整個考試期間各環節的紀律監察及成績核查,并檢查所有表格及考官、工作人員、監察是否指定位置簽名。
6、本組考試期間的所有事宜由本組負責人協調安排,負責人如有問題聯系本組組長或考務辦李燕。所有考試結束后,陳未負責把面試及技能《學生成績匯總表》交與學生處。
7、技能考核組按《技能考試流程》執行,成績考試結束后由本組負責人交與陳未。
8、考試用訂書機、計算器、筆、小蜜蜂各考場自備.